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就《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目的是維護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場環境,切實保護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高質量穩健發展。
事實上,保護消費者與發展金融市場是相輔相成的一體兩面,特別是在市場不斷升級換代的當下,只有建立完備的消費者保護體系,才可能進一步發展和完善金融市場;只有保護好市場主體之一的消費者,才可能激發出消費需求,最終推動金融市場高質量做大做強。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各種措施和政策,不僅需要不斷推陳出新,而且需要務實、可操作性并有溫度。
從最新的《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看,頗具以上特點。最明顯的是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操作邊界更為清晰?!豆芾磙k法》共8章56條,從總體目標、機構范圍、責任義務、監管主體和工作原則進行規定,明確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統一標準、統一裁量,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亂象和行為。這種統一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標準的方式,非常符合目前銀保監會統一的監管格局。用銀保監會的說法就是,此《管理辦法》將成為銀保監會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制定的綱領性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不僅劃定了消費者保護的原則邊界,還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建立健全消保審查、消費者適當性管理等工作機制,以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這與此前監管層出臺的更多傾向于對某個具體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同,是一種從行業經營管理源頭即融入保護因子的模式,含有體系重構的意味。這些措施如能真正實施到位,有望加快建立起一套更科學的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系。
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人性化方面,此次也有更詳細的表述。比如提出了保護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即從規范產品設計、禁止捆綁搭售、不合理收費等方面作出規定,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從保護消費者金融資產安全、規范保險公司核保和理賠活動等方面作出規定,保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從滿足特殊人群服務要求、規范營銷催收行為等方面作出規定,保護消費者受尊重權;從收集、使用、傳輸消費者個人信息等方面作出規定,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權。這些規定,將有效提高消費者在金融投資中的自主選擇和維權空間。
《管理辦法》的出臺將有利于進一步充實和完善銀保監會審慎監管與行為監管并重的監管體系,推動落實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保護主體責任。不過,政策的制定和升級只是一方面,如何有效落地,這將很快考量到監管者和金融機構的管理和執行智慧。(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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