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大電動船舶全產業鏈政策支持力度
近日,省工信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出臺《2022年福建省電動船舶產業發展試點示范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大對電動船舶的全產業鏈政策支持力度。
方案提出,以“立足福建、服務長江、面向全國”為目標,以增強產業競爭力為核心,以提升電動船舶及其關鍵設備研制能力為重點,力爭培育在國內外具有較強影響力的電動船舶產業集群,全面提升福建電動船舶產業競爭力。
據省工信廳裝備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20年以來,依托扎實的船舶工業基礎、不斷壯大的新能源動力電池產業和省內沿海、江河、內湖的多樣化應用場景,福建在國內較早謀劃發展電動船舶產業。兩年多來,我省積極對接省內外優勢資源,全力推動產業項目落地、示范項目建設、科研立項攻關等工作,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并得到國家有關部委的肯定支持。但發展初期,電動船舶在市場推廣、核心技術研發、創業模式創新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困難。
該負責人表示,此次我省出臺的《實施方案》最大的特色是突出全產業鏈支持。如對我省電動船舶電池動力推進系統生產企業,按交付電池動力推進系統價格的20%給予補助(不含配套省內船企),單套設備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對我省電動船舶制造企業,在電動船舶交付且運行一定里程后,按交付船舶(含新建和改造)電池動力推進系統價格的40%給予補助,其中省級首批次示范項目按60%給予補助,單船補助不超過1500萬元。(福建日報記者 林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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