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升級 2023年1月1日起正式運行
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升級后,與用地審批備案系統、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關聯,形成土地批、儲、供、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鏈條,實現系統間的關聯和數據共享。這是記者從自然資源部今天下發的《關于升級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的通知》中(以下簡稱《通知》)獲悉的。升級后的監測監管系統2023年1月1日起正式運行。
《通知》要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落實管理責任,做好監測監管系統與其他相關系統之間的銜接工作,確保監測監管系統全面、高效、安全、規范運行。同時,要加強數據監管,保證監測監管系統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要加快建立隨機抽查以及數據核查機制,對儲備土地相關數據指標定期進行監測、分析及評價;要建立健全系統操作運行、數據審核、統計分析、國有儲備土地資產負債表編制等制度。
國有儲備土地是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是對土地儲備業務及相應的資產實施監測監管的重要平臺。
國有儲備土地即尚未設立使用權或使用權已消滅、以國家所有權形態存在的國有建設用地,具體包括:政府依法收回且原使用權已注銷的國有建設用地;政府通過收購、優先購買等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在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根據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依法批準征收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其他無明確使用權人、無權屬爭議的國有建設用地。(記者杜鑫)
關鍵詞: 國有儲備土地 自然資源部 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 用地審批備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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