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記者從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獲悉,該局充分利用“電子抓拍”功能,兩次揪出興義市一名男子無證駕駛摩托車被依法處罰的違反行為。
被“電子抓拍”的孫某。
據(jù)了解,2021年10月21日21時49分,孫某無證駕駛貴EBJ的紅色普通二輪摩托車從敬南往下五屯方向行駛,被高清卡口依法抓拍。經(jīng)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二、三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治理專班人臉分析研判,發(fā)現(xiàn)孫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隨即電話口頭傳喚其前往該局配合調(diào)查處理,孫某接到消息后采取不予理睬、拖延等方式拒不配合調(diào)查處理。
孫某被行政拘留。
11月3日,專班組織落地核查民警在桔山派出所配合下,前往孫某家中將其查獲后移交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處理,該大隊對孫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佩戴頭盔、未按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責(zé)任強制保險,和未按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shù)檢驗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660元的處罰。
被依法處罰后,孫某仍然不思悔改,在2022年2月7日17時50分又無證駕駛摩托車違法上道路行駛,再次被專班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xiàn)。民警立即口頭傳喚其前往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調(diào)查處理。
孫某到黔西南州公安交管局后對其兩次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專班對孫某子進行嚴肅批評和教育后,移交興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隨后,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對孫某進行了行政拘留3日、罰款620元的處罰。
周宇 姜仕杰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特約記者 雷紹洪
編輯 鐘齊
編審 干江東 賀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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