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在鐘表行大廳的墻面上懸掛有“香港亨得利鐘表”字樣。
圖二:鐘表行向況先生出具的《維修單》。
重慶消費者況先生將一塊歐米茄手表送至一家標稱“香港亨得利”的鐘表行維修,不料表殼的黃金外圈及飾品意外丟失。在糾紛爭執中,況先生得知該鐘表行并未獲得“香港亨得利”字號及商標授權,因此將其訴至法院。近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該鐘表行存在欺詐行為,判決其按維修費的三倍予以賠償。1月26日,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管局對該鐘表行處以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68歲的況先生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的歐米茄手表使用了20多年,有些磨損和老化,想找一家鐘表行進行維修清洗。他上網查詢后得知,位于重慶市渝中區民族路188號環球金融中心的“香港亨得利”鐘表行可以維修,遂于2020年5月23日送去維修。在該鐘表行大廳,他看到墻面懸掛有“香港亨得利鐘表”字樣,鐘表行向況先生出具的《維修單》上也印有“香港亨得利名表服務中心”字樣。
《維修單》載明,該歐米茄手表的表玻璃、表殼、指針、字盤、表帶等均為正常磨損,手表把頭防水圈老化。維修建議分別為分解機芯、清潔保養、點油、組裝機芯、調校準確度,再檢測機芯功能,進行防水檢測,更換自動分向輪,修理表帶,更換把頭。況先生通過微信分兩次支付了維修費用3552元。
2020年5月28日,況先生將修好的手表取回了家。但在使用過程中,他老覺得手表的表把旁有所缺失,于是打電話向鐘表行詢問,鐘表行告訴他,手表缺失了表殼上的黃金外圈和飾品。
況先生認為是鐘表行在維修過程中將這兩個零件丟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鐘表行對此予以否認,并拒絕賠償。
況先生在向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管局舉報時發現,該鐘表行的實際注冊名稱為重慶京鼎瑞亨鐘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鼎瑞亨公司),與“香港亨得利”沒有任何關系,其冒充香港亨得利品牌的行為,涉嫌欺詐。況先生于2020年8月3日將京鼎瑞亨公司起訴至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該公司賠償手表黃金外圈和飾品損失1萬元,退還維修費3552元,并賠償10356元。
在庭審過程中,況先生訴稱,他年近七旬,是老花眼,去京鼎瑞亨公司取表時沒戴老花眼鏡,因此當時沒有發現手表零件有缺失。
京鼎瑞亨公司辯稱,監控視頻顯示,況先生取表時對手表進行了查驗。如果手表有零件缺失,在外觀上極為明顯,況先生當時肯定會提出異議。他是在取表一個月后才提出零件缺失問題,這完全不符合常理。而公司為況先生提供了維修服務,理應收取相應費用。
法院經審理查明,“香港亨得利”是具有悠久歷史的中國字號,在中國鐘表銷售和維修行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商業信譽。而京鼎瑞亨公司并沒有獲得“香港亨得利”的字號及商標授權。
法院經審理認為,況先生在取回手表一個多月后才提出手表外觀配飾缺失的問題,且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該配飾缺失系京鼎瑞亨公司維修時造成的,因此況先生要求京鼎瑞亨公司承擔手表配飾缺失的賠償責任請求,無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認為,京鼎瑞亨公司在沒有獲得“香港亨得利”字號及商標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香港亨得利”字樣進行宣傳,足以對消費者產生誤導,應認定為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京鼎瑞亨公司應承擔賠償接受服務價格3552元的三倍金額,即共計10656元的責任。由于況先生僅主張京鼎瑞亨公司賠償10356元,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2020年9月28日,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京鼎瑞亨公司賠償況先生10356元。
原被告雙方均不服法院一審判決,遂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與此同時,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管局認定京鼎瑞亨公司使用“香港亨得利”字號進行宣傳的行為,對消費者進行了誤導,增加了交易機會,謀取了不正當利益。2021年12月10日,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管局下達行政處罰書,并于近日對京鼎瑞亨公司處以行政罰款4萬元。(■本報記者 劉文新)
(本文圖片均為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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