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出臺
記者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該部近日印發《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以下簡稱《判定標準》)。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可依照該標準判定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
《判定標準》所稱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較大、可能導致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標準對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起重機械及吊裝工程、高處作業、施工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拆除工程、暗挖工程中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情形作出了具體規定。
該標準同時明確,存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有關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未審核專項施工方案等情形之一的,應判定為施工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隱患。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把重大風險隱患當成事故來對待,將《判定標準》作為監管執法的重要依據,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依法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準確判定、及時消除各類重大事故隱患。要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掛牌督辦等制度,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底線。(記者時斕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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