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雨來了!4月15日,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用更大的力度、更實的舉措,全力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影響。這是疫情防控以來,市生態環境局第二次出臺助企惠企政策。
4月2日,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出臺《關于應對疫情服務經濟穩定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4月8日,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市生態環境局將落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動與大力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干”優良傳統作風緊密結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用更及時、有效的措施,精準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優化升級
九條措施“真金白銀”支持企業
堅持疫情防控、污染防治攻堅和助力高質量發展“三線聯動”,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市生態環境局在去年制定六條服務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升級,及時出臺九條助企服務措施。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稱:“此次新實施的九條措施,不僅加大了資金支持力度,‘真金白銀’支持企業,還在簡化涉疫項目環評、加強重金屬要素保障、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毕嚓P措施自4月15日發布之日起實施。實施期間,如國家、省、市另有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1、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進一步規范中央、省級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流程,積極指導企業準確快速申報項目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對符合中央、省級入庫項目運用條件的給予“三優先”,即優先安排專項資金、優先協調金融支持、優先予以要素保障。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優化專項資金補助流程、限額和范圍,加快補助資金審核進度和資金兌現,安排資金向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傾斜。
2、簡化涉疫項目環評
積極服務保障新增“三類建設項目”(國家和地方黨委政府認定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建設項目),按流程即時出具環境準入意見。對臨時性的三類建設項目,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對疫情結束后仍需繼續使用的,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因疫情影響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排污許可證延續變更、自主竣工環保驗收的,按疫情影響的時間延長相應時限。
3、加快項目環評審批
全面落實“一個窗口對外”服務機制,推行“一窗通辦”“全程網辦”等提速增效措施。落實“指揮部吹哨,部門報到”工作制度,對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重大產業布局等項目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工作專班保障、靠前指導服務、采取容缺受理、開展技術審查等并行措施,提高項目審批速度。繼續對31個審批事項實行即來即辦,對符合生態環境準入條件且不涉及鉻、鎘、汞、鉛、砷等重點重金屬排放的改(擴)建項目環評報告表全部實行審批告知承諾制。
4、做好排污權保障
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改革,儲備排污權以優惠價格快速保障全市建設項目新增排污權指標需求。建設單位可直接向排污權交易平臺申請購買儲備排污權指標,其中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交易價格繼續按廈門市2021年第三季度市場加權平均價的80%執行,氮氧化物交易價格按福建省2021年市場加權平均價的90%執行。
5、加強重金屬要素保障
統籌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和指標調劑,實施“等量置換”或“減量替換”,動態更新全口徑清單,結合產業發展需求進一步明確重金屬總量控制要求,主動為重點項目謀劃重金屬準入條件,為企業準入做好服務保障。
6、保障醫廢處置能力
完善涉疫垃圾應急處置預案,進一步明確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的收運路線、進料模式和管理流程。加強對醫廢處置單位和醫廢應急處置單位應急處置指導幫扶,適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加快推進涉疫垃圾處置單位升級改造項目建設,完善防控物資和維修配件,全面提升醫廢處置能力。
7、推行非現場執法監管
優化環保執法方式,引導排污單位完善以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用電監控和視頻監控等多種手段為輔的環境管理電子信息,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積極推行非現場執法方式,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精細化水平,實現對守法者無事不擾。
8、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
落實落細《廈門市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若干規定》,出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從輕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對清單內事項從輕處罰。
9、幫助企業維護信用
積極做好企業信用修復服務,對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產生的法律糾紛,積極幫助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渠道;對存在信用修復需求的企業加強信用修復指導;對違法企業做出行政處罰時,增加企業信用修復權益告知環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背景】
助企“六條”幫企業紓困減負取得實效
疫情防控以來,市生態環境局第一次出臺助企惠企政策是在去年10月。當時,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市生態環境局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聞令而動,出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深入開展“三送三促”服務企業活動,積極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影響,通過實施六條積極有效的措施,助力企業紓困減負,取得明顯成效。
用好用足財稅政策
據統計,去年10月以來,市生態環境局為企業累計爭取中央和省級資金6261萬元,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補助企業共18個項目638萬元。
優化企業環評審批服務
去年10月以來,市生態環境局進一步推行環評文件審批告知承諾制,報告書項目由15類擴展至30類,報告表項目由80類擴展至107類。全市共有213個項目實行環評文件審批告知承諾制,占全市審批項目數61.6%,節約審批時限6390個工作日。同時,市生態環境局堅持主動靠前服務,重點跟蹤服務新機場、廈門時代(二期)等重點項目建設。
做好要素保障
去年10月以來,市生態環境局已保障56個項目總量需求,出讓排污權指標87.3噸,交易金額合計366萬元,為企業節省資金91.5萬元。今年2月,根據《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服務和促進一季度經濟建設“開門紅”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調降氮氧化物價格,共有3家企業受益,節省資金1.87萬元。
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市生態環境局建立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清單制度,出臺實施《廈門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實施辦法(試行)》,對輕微環境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共28件。
實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市生態環境局制定印發《廈門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對清單內企業分類監管,以非現場執法取代現場執法。政策實施以來,服務正面清單企業450家次,減少現場執法1000余次。
積極幫助企業維護信用
市生態環境局指導企業做好違法失信信息修復工作,共為企業完成信用修復81家次。(廈門日報記者 王玉婷 通訊員 徐志敏 陳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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