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500萬!漳州加快建筑業總部經濟和樓宇經濟發展
閩南網4月14日(閩南網記者 梁政)4月13日,漳州市住建局、漳州市財政局聯合發布《加快市區建筑業總部經濟和樓宇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
《意見》對建筑業總部企業、建筑業重點培育樓宇的認定標準和認定流程,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同時,在政策支持方面,也羅列了詳細的獎勵門檻和標準。其中:
經營貢獻獎勵。自總部企業認定年度起,按其年度地方綜合貢獻增量作為計算參考給予連續5年經營貢獻獎勵。(給予總部企業前三年地方綜合貢獻增量部分的30%獎勵;后兩年獎勵比例減半,封頂獎勵200萬元。)
品牌升級獎勵??偛科髽I自認定當年起,首次被評定為民營企業500強(全國工商聯)的,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中國企業家協會)的,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以上獎勵遞進補差,就高不重復。
產業鏈引進獎勵??偛科髽I引進其投資占股5%(含)以上,但未達到合并計稅條件的建筑業企業落戶我市,按引進企業地方綜合貢獻的6%獎勵,不超過引進企業享受扶持政策后當年度的地方綜合貢獻,獎勵期5年。
樓宇貢獻獎勵。重點培育樓宇從市域外引進總部企業,按總部企業獲得第一年地方綜合貢獻額獎勵的10%的比例給予樓宇運營方獎勵,最高100萬元。
同時明確,重點培育樓宇自認定當年起,市域內入駐企業年度地方綜合貢獻總和增長幅度超過10%以上的,按對樓宇年度地方綜合貢獻額10%以上增量部分的20%獎勵樓宇運營管理方;市域外企業注冊地遷入我市并入駐樓宇的,按照該企業遷入之日起當年度在漳地方綜合貢獻額的20%予以獎勵,次年按照市域內企業獎勵標準執行,上述兩種情形最高獎勵400萬元。
來源:閩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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