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26日訊(閩南網記者 尤燕姿 通訊員 林聰海)為幫扶解決項目復工、產業發展、市場運行中面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近日,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特研究制定十四項措施。
記者了解到,除了加強復工安全檢查、強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等常規措施,住建局還制定促進項目工程款按時足額到位,鼓勵有條件的建設單位提前預支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等措施。
對省市城建重點項目,實行“派駐聯絡員”制度;對涉及民生保障的重點工程項目,優先協調材料物資,優先配備人員力量,優先保障開(復)工。
促進在建項目建設,簡化相關審批手續,調整預售許可審批條件,加快開發企業資金回籠,促進項目建設進度。
放寬辦理預售條件,放寬非住宅項目(包括車位)辦理預售條件,允許非住宅項目以棟為單位辦理商品房預售,不再要求預售面積達到30000平方米,加快項目推盤上市。
靈活實施預售資金監管,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適當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方式。
落實物資采購獎補,物業小區因疫情防控需要產生的物資采購、人員成本等費用,可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共同協商同意后,從服務項目的公共收益中列支,也可由服務項目委托單位予以相應獎補。
優化工程審批服務,精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申報材料;壓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特殊工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未抽中)等事項的辦理時限為“即辦件”、審批環節由3個壓縮為2個,推行“不見面”審批方式。
加大項目服務力度,推行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建設單位可根據施工進展順序自主選擇,分階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含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簡化企業相關資質審批;支持企業依法處理工期延誤;加強先進激勵,評選50家市級建筑業龍頭企業,公布一批市級建筑業準龍頭后備名錄,實施資質審批、業績認定、創優輔導、信用激勵等一系列扶持措施。開展“抗疫十佳物業小區”“抗疫十佳物業從業者”評選,按照規定對服務的物業企業信用進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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