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爭到2023年,100%的養老服務機構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100%的縣(區)至少有一家公立醫療機構開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
●公立醫療機構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所需建設運營投入由同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一定支持
日前,我市出臺關于加快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將著力構建“養中辦醫”“醫中辦養”“醫養融合”和“醫養簽約”四種模式,力爭到2023年,100%的養老服務機構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100%的縣(區)至少有一家公立醫療機構開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
加快構建四種模式
構建“養中辦醫”模式。推動有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自辦醫療機構,支持引導養老服務機構參與醫養結合試點工作,重點支持第一批試點養老服務機構進一步完善醫療設施,配備醫護人員,全面提高醫養服務水平。
構建“醫中辦養”模式。推動實施“城醫聯動”項目和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將部分有一定規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級醫院轉型改建為康復醫療機構和護理院、護理中心,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專業化、規?;尼t養結合服務機構。支持各類醫療機構參與醫養結合試點工作,推動試點醫療機構實現“醫+護+養”的無縫銜接。
構建“醫養融合”模式。支持獨立醫療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通過托管、外包、共建等方式開展合作,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重點規范第一批相關試點養老服務機構醫療服務行為,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為老年人服務的承接力和輻射力。
構建“醫養簽約”模式。支持農村幸福院和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按照就近便利原則,與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由協議醫療機構定期提供上門巡診、體檢、健康教育等醫療服務,開通醫療服務“綠色通道”。
全力提升服務能力
提升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能力。新建養老服務設施和醫療衛生設施應優先考慮同址或鄰近設置。已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基層醫療機構等未同址或鄰近建設的,通過搬遷、置換等實現同址或鄰近設置。新建社區和小區按要求規劃建設醫療、養老等相關配套設施。
提升居家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加快推動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為轄區65歲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務。按照省里有關規定,規范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符合收治要求的居家和入住簽約養老服務機構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務。
加強信息化專業化支撐。依托漳州市慢性病一體化管理平臺,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與智能監測設備,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復診及隨訪管理等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加入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納入縣域醫療衛生信息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建設。
創新完善政策保障
加大資金補助。公立醫療機構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所需建設運營投入由同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一定支持。醫療機構利用現有閑置設施改建養老服務機構,每張養老床位一次性補助2000元;利用自有資本或與其他社會資本合作新建養老服務機構且核定床位50張以上,用房屬自建并承諾運營期限不低于5年的,床位使用率50%以上的,每張養老床位一次性補助10000元;用房屬租用且租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每張養老床位一次性補助5000元,補助款項分5年撥付。收住自理和失能老人,分別依據年平均實際入住床位數,每年按2000元/床、2400元/床標準給予運營補助。
強化隊伍建設。支持漳州有條件的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等專業人才培養。設立一批醫養結合培訓基地,探索醫學類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等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培訓模式,鼓勵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
加大醫保支持。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按我市有關辦法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養老服務機構可以開設家庭病床,經醫療機構和醫保部門共同審核確認后,收住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對應醫療機構具備醫保住院定點資質的,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機構,可參照家庭病床建設醫養結合床位,實現醫療養老無縫切換。(記者 蘇奕斌 見習記者 楊婉真)
來源: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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