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刷單賺收益 這種“好事”你別信
以投資刷單穩賺收益等名義非法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合計人民幣268萬余元,擾亂金融秩序,導致群眾嚴重損失。近日,經長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戴某艷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罰金八萬元。
2020年以來,戴某艷通過微信群聊,與陌生人互相加為好友,后以投資做單名義拉好友加入群聊的方式建立多個投資群,并在群及朋友圈發布投資平臺刷單信息,約定按照投資金額及期限支付相應收益,吸收劉某等11人的投資款合計2682042元。投資過程中,戴某艷有按約定支付投資人收益及歸還部分本金,共計1494796元人民幣。后因戴某艷投資的河南某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等手機APP平臺關停等原因,無法歸還劉某等人本金共計1187246元。
戴某艷經電話通知,分別于2020年12月16日、2021年3月2日、4月7日自行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現已如實供述上述事實。
提醒:1、凡是打著“網絡兼職”等旗號,以返還傭金為誘餌,然后增加刷單金額或數量的,百分百是詐騙。2.在很多案件中,犯罪分子會先返還一部分收益給被害人,讓他們在嘗到投資的甜頭后形成內心確信,進而實施詐騙。3、兼職刷單是違法行為,大額刷單肯定是詐騙。4、遭遇詐騙要立即報警,將對方的QQ、微信、聊天記錄等留存提交給警方,以便破案。(記者 李立平 通訊員 黃從余 張愛民)
來源: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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