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報訊 年近七旬的老太,自己連上網都不會,卻被人告上法庭,聲稱其在網上賣假貨,侵犯了別人的商標權,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告系某知名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其注冊的系列商標經過原告長期推廣,享譽國內外,具有極高知名度。2021年11月,原告發現某網購平臺一家名為“街潮品牌折扣店”的網店未經原告許可,在平臺上宣傳、銷售非原告生產、銷售并且帶有與原告注冊商標相同的服裝商品,銷售總額達2萬余元。經某網購平臺披露,該店鋪的經營者顯示為趙某。原告遂起訴至石獅法院,要求趙某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
“我不會上網,更不可能在網上開店,怎么會說我在網上賣假貨?”接到法院的電話后,年近七旬的趙某一頭霧水,對于自己開設網店銷售侵害他人商標權商品的事實,她表示毫不知情。在法官的耐心解釋和追問下,她才回憶起,自己曾礙于情面,將身份證出借給了一位朋友,涉案網店應系該朋友使用趙某身份證件所開設的店鋪。
經承辦法官耐心釋法說理后,趙某聲稱自己因法律意識淡薄,沒有認識到隨意出借身份證件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并表示愿意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隨后,趙某聯系了朋友,讓其刪除了淘寶平臺上“街潮品牌折扣店”店鋪中全部侵權產品并撤銷所有侵權產品商鋪鏈接。最終,在法官的協調溝通下,趙老太太的兒子代理其與原告通過線上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即向原告支付賠償金8000元。至此,一場因為出借身份證引發的糾紛得以了結。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日益發達,不少實體店主通過開設網店拓展銷售渠道,降低經營成本。但電子商務平臺經營主體資格審查門檻不高、侵權行為隱蔽、侵權活動取證難等特點也讓一些不法分子動起了歪腦筋,他們會借機租用或者借用他人身份證開設網店,以此來掩蓋自己的真實身份,逃避監管和處罰。一些老年人,由于法律意識和防范意識淡薄,往往成為不法分子“瞄準”的首選對象。
法官為此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老年朋友,應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件,切勿為了蠅頭小利或是礙于情面,隨意出借、出租或者轉讓自己的身份證件。隨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證給他人使用,除可能帶來民事糾紛、造成經濟損失,還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記者 鄭秋玉 通訊員 蔡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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