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南省張家界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國首創開展旅游傭金“公對公”監管模式的探索和實踐,取得良好成效,有效維護了旅游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日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來到張家界市,對這一監管新模式進行探訪。
長期以來,對旅游市場存在的商業賄賂、傭金進行有效監管是一大難題。旅行社給景區景點、購物店、演藝場所、酒店餐館等涉旅市場主體帶來消費客源,這些主體則通過給付傭金(回扣)的方式回報旅行社。由于傭金給付方式缺乏規范,很多交易行為不符合財務記賬要求,甚至是賬外暗中給付傭金,造成了大量稅收流失。同時,為滿足和迎合旅行社的要求,爭奪旅行社手中的客源,涉旅經營主體競相通過“高掛低售”等形式向旅行社給付傭金,傭金額度比例不斷攀升,有的甚至超過標價的五成。
一位不愿具名的導游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一個旅游演藝場所對外公開的掛牌價高達每人200多元,而對旅行社的團隊銷售價可能只要每人幾十元,并且為了掩人耳目,往往通過賬外暗中給付給相關旅行社或者導游。在旅游團隊購物市場中,旅游購物經營者和導游往往通過對游客的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洗腦,然后將旅游商品銷售給游客,而這些商品的價格遠遠高于商品的實際價值,有些特殊商品(如朱砂、珠寶等)價格甚至高達數倍以上,而旅游團隊購物經營者則按照銷售金額的一定比例或人頭費、宣傳費等方式返給旅行社和導游。
“這些行為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原則,也造成游客付出與所得價值極不對稱,損害了游客利益,引發游客大量投訴。”張家界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人劉維毅說,在旅游市場普遍采取賬外暗中給付傭金的大環境下,要取消這種行為很難,只能從監管機制上規范旅游市場傭金行為。
據悉,張家界市市場監管局早于2018年8月便在國內率先開展了旅游傭金“公對公”監管模式的探索和實踐。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旅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并下發了《關于全面整治涉旅商業賄賂和規范旅游傭金公對公的通知》,明確規定了旅游傭金“公對公”監管制度:給付和收受旅游傭金必須簽訂書面合同(解決明示的問題);傭金收受人只能是旅行社法人或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中間人(界定中間人范圍);建立符合法定要求的財務賬,所有營業收入、給付和收受的傭金必須如實入帳(即公賬對公賬,明確如實入賬的問題);傭金的給付不得超過價格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確定的幅度等內容(概念性明確返傭比例問題)。
通過這一制度,一是解決了當前市場中個人私相授受等問題;二是解決了市場監管難題和稅收征管等問題;三是促使解決“導游歸社”等問題,保障導游和游客的合法利益;四是解決返傭比例高、高掛低售等問題,明確較為有效的市場秩序和標準。
如何來落實旅游傭金“公對公”監管制度呢?記者采訪得知,張家界市市場監管局重點推出了五項舉措:一是指導行業規范傭金給付。根據當地市場現狀,指導旅游行業協會通過自律約定的方式,明確了旅游傭金的返還比例,具體為: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上限為20%,購物場所和市場調節價景區景點的上限為40%,演藝場所的上限為40%。二是指導行業制定規范合同。指導相關行業制定旅游傭金“公對公”規范合同,全力推行涉旅經營主體與旅行社進行旅游傭金“公對公”合同約定。合同通過相關協會起草、律師審定、征求意見、會員大會通過,再到具體的簽署,廣泛征求意見后才得以實施。三是配合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先后配合相關部門制定并完善了“全域通系統”“門票發票一票制”“導游歸社”等配套制度。這些措施的推行和落實,也為旅游傭金“公對公”監管制度的實施提供了保障。四是建立旅游傭金“公對公”監管系統。該系統主要基于張家界旅游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數據互聯互通,同時對接稅務局一票制系統,實時抓取景區景點門票、演藝場所門票、購物場所等銷售數據,統一匯總至“公對公”監管平臺;景區景點、旅游購物企業及時上傳傭金“公對公”結算數據。監管部門通過“公對公”監管平臺對系統數據進行分析、研判后開展監管執法,為實現旅游市場大數據監管提供了支持。五是強化旅游傭金“公對公”制度監管。為推行旅游市場傭金“公對公”制度,重點針對旅游購物場所、景區景點、演藝場所存在的商業賄賂、虛假宣傳、高掛低售、捆綁銷售等行為進行調查,定期檢查涉旅經營主體旅游傭金“公對公”執行情況,查閱財務賬目,對比相關旅行社的財務收入賬。
近年來,張家界市市場監管系統共立案查處涉旅案件75起,罰沒款達400余萬元;撤除旅游購物場所洗腦式包廂,推行平賣、超市化銷售模式,全部執行旅游傭金“公對公”制度;景區景點、演藝場所門票銷售按照折扣后的團隊價格直接銷售,無再次返傭等行為的發生。
“旅游傭金‘公對公’監管制度的推行,讓旅游行業中返利、讓利或者傭金等公開透明化,遏制了傭金返利給付亂象,促使相關費用納入稅收監管,進一步凈化了旅游消費環境,有效維護了旅游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劉維毅說。(本報記者 余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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