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截至2021年底,累計召回消費品8027萬件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強化產品召回監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我國汽車和消費品安全召回、機動車排放召回等情況。據統計,截至2021年底,我國累計召回汽車9130萬輛,問題主要集中在電子電器、發動機等總成;累計召回消費品8027萬件,電子電器、食品相關產品、兒童用品分列召回數量的前三位。
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副局長王赟松介紹,缺陷產品召回是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在我國產品召回制度實施的18年里,相關法規制度不斷完善,工作體系逐步健全,缺陷調查力度持續加大,召回效果日益顯現,有效消除了汽車和消費品產品安全隱患。
在汽車召回領域,市場監管總局堅持深化改革和強化監管一體推進,完善召回管理制度、規范和標準,加強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監管,推進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體系建設和安全評估。2021年,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232次,涉及車輛873萬輛,召回數量同比增加29%。在消費品召回領域,出臺《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構建統一的全國消費品召回管理工作體系,健全缺陷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產品安全風險研判,2021年,全國共實施消費品召回549次,涉及產品723萬件。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繼續從5方面加強召回管理工作:完善全國統一管理、分級實施、權威高效的召回管理機制;加大召回監管力度;推動產品安全監管創新;針對商用車、重點消費品等產品,加強共性危害識別和試驗驗證,聚焦重點產業集聚區和產業鏈,開展質量技術幫扶,幫助中小企業消除產品安全隱患,推進技術創新,促進產業和區域高質量發展;加強產品安全與召回宣傳。 (張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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