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洪山區法院為11名勞動者討回拖欠兩年工資
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執行局日前與區人力資源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聯合行動,通過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為11名從事餐飲服務的勞動者討回被拖欠了兩年的工資。
張某等11人于2020年在武漢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從事廚師、服務員、保潔員等崗位工作,后該公司因經營不善歇業,將張某等人辭退,但一直未結清工資。2020年10月,區人力資源局對拖欠工資問題立案,作出《責令改正決定書》《行政處理決定書》,要求該公司限期支付勞動報酬38802元,繳納罰款5000元,該公司仍未支付勞動者報酬。2021年,區人力資源局向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區法院審查后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2022年1月,洪山區法院受理案件后發現,該公司欠薪案件金額都不大,但涉及勞動者人數較多。執行局向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楊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多次電話告知其拒不履行將面臨的法律后果,楊某以股東間有糾紛為由,始終未支付勞動報酬,且未報告財產。今年4月8日,執行局通知楊某到法院約談,但其仍不履行,經區人力資源局申請,法院及時對楊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經執行干警批評教育后,楊某及其他股東支付了所有勞動報酬,該案執行完畢,法院依法解除了對楊某的司法拘留。(記者鄒明強 通訊員黨浩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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