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29日獲悉,深圳市司法局于近日發布了《深圳市法治化營商環境報告(2019—2020)》,從制度體系、市場環境、司法環境、爭議解決和法律服務等視角切入,多方位展現了深圳市近兩年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情況和工作成就。據悉,這是全市首部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題型白皮書。
白皮書總體框架分為五大部分,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健全法治化營商環境制度體系。近兩年陸續出臺的《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等營商環境法規以及一系列政府規章和政策文件,夯實了深圳市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制度基礎。二是打造開放便捷公平的法治化市場環境。深圳著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企業開辦、融資、納稅、通關、跨境貿易、市場退出等多方面實施改革創新,出臺眾多便利化措施,切實從體制機制上優化營商環境。三是嚴格實行公平競爭,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深圳建立健全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加強產權保護,保證各類產權主體公開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四是強化公平正義意識,彰顯行政執法和司法的力度和溫度。在行政執法方面,深圳市探索對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實施包容期容錯監管,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在司法方面,完善“一網通辦”訴訟服務平臺,提供智慧訴訟服務;建立商事送達承諾制機制;健全破產風險預警和重整需求識別機制,利用重整制度幫助企業“起死回生”。五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高水平法律服務。深圳市健全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探索國際投資糾紛仲裁解決、商事調解工作機制,率先探索開展“商事調解+法律查明”以及國際商事調解新模式;加強深圳律師隊伍和涉外法律人才隊伍建設,支持成立深港聯營律師事務所以及境外知名律師事務所來深設立代表處;推出“民營企業法治體檢自測系統”等公共法律服務創新舉措等。(記者 張瑋瑋 通訊員 司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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