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兑幎ā分饕獓@深化駕駛證管理改革,新推出多項駕駛證相關便民措施,調整駕駛證申領考試內容和項目,優化駕駛證申領、考試、監管、檔案管理等一系列內容。
此前,首次申領或增駕的駕駛人都有12個月的實習周期。在此期間,駕駛人有不能單獨上高速公路、扣分額度限制等約束限制。而此次《規定》對增駕的駕駛人取消了實習期規定。這就意味著,增駕準駕車型,如C1增駕B類或A類駕照后再無12個月的實習期。
對此,國家車輛駕駛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范立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與剛剛獲取駕照的駕駛人身份不同,申請增駕的駕駛人都擁有較為豐富的駕駛經驗,所以《規定》將兩者身份區分開,能更有針對性地為駕駛人提供便捷服務。
根據以往規定,駕駛人在周期內被扣12分,需扣留駕駛證,并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成績合格后才能再次獲得駕駛資格。同時,被扣24分以上,駕駛人需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而《規定》對扣分規則進行了修改:駕駛人累積記分滿36分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按照要求預約參加場地駕駛技能(科目二)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三)。
《規定》還對C1駕照進行了調整:小型自動擋汽車C2駕照增駕C1,只需要考科目二和科目三,取消了科目一和科目四的理論知識。此外,將C2的科目二考試項目進行優化,取消了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的項目,保留“倒車入庫、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C1駕照的考試項目未發生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還首次明確了對代替他人考試的懲罰。對于持有駕照的人,若發現代替他人考試,將直接注銷駕照。對于尚未持有駕照的人,若三年內有代替他人考試的行為,則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2020年10月,公安部宣布取消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70周歲年齡上限。為更好適應社會發展需求,《規定》增設相應要求,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人群申請駕照,除了正常的體檢項目外,還額外增加了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同時7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在審驗時,也需要進行以上能力測試。
近年來,隨著人們自駕旅行需求的增加,房車消費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所接受。針對這一趨勢,《規定》新增了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掛車(C6)”,要求申領輕型牽引掛車(C6)準駕車型的,年齡要在2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據范立介紹,初次申領駕駛證的駕駛人不可以直接申領C6,駕駛人需通過增加準駕車型來獲取。與此同時,申請增加C6準駕車型的,需要已經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才可以增駕。準駕車型為A2的,準予駕駛C6準駕車型,無須單獨申請。另外,原持有A2準駕車型駕駛證,因滿60周歲或自愿降級已注銷A2駕駛證,現在還有駕駛輕型牽引掛車需求的,無須考試,可直接申請簽注C6準駕車型駕駛資格。60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人員需通過能力測試后方可申請增駕C6。(本報記者 吳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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