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管理辦法》具有這些作用?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豆芾磙k法》適用于國家園林城市(含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的申報、評選、動態管理及復查等工作。
《管理辦法》規定,申報城市(縣、直轄市轄區)應符合以下條件: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政策和標準較為健全;建設資金納入政府財政預算,能夠保障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養護管理、科學研究及宣傳培訓等工作的開展;主管部門明確,職責清晰,人員穩定,并有相應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隊伍,園林綠化管理規范;編制并有效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公園體系規劃、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和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重視城市園林文化保護傳承與發展,在園林綠化建設中體現地域、歷史、人文特色,弘揚地方傳統文化等。
據了解,國家園林城市評選每兩年開展一次,偶數年為申報年,奇數年為評選年。評選程序包括申報材料預審、第三方評價、社會滿意度調查、現場考評、綜合評議、公示及命名等,國家園林城市命名有效期為5年。(記者時斕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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