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是全球資產配置和財富管理的重要投資場所,拓寬了居民投資渠道和財產性收入來源。近年來,隨著我國期貨市場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個人投資者也對期貨市場產生更多的關注和投資興趣。但與此同時,也出現很多不法分子常常以高利率、高收益為誘餌來誘騙投資者,通過互聯網不斷翻新作案手法,讓投資者難以辨別。
值5月15日投資者保護日到來之際,記者特梳理了一些近兩年來非法期貨的典型案例,來幫助廣大投資者識別非法期貨活動主要類型和手段,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強化理性投資和風險防范意識。
展望未來,市場人士紛紛告訴記者,隨著期貨和衍生品法的施行,期貨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將大幅提高,同時法律將場外衍生品市場納入監管也意味著場外衍生品交易嚴監管時代的來臨,這對保障個人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將產生重要意義。
以網絡炒期貨為名實施詐騙:投資者應擦亮眼睛學會識別交易平臺
2021年年初,重慶兩江新區警方破獲了一起以網絡炒期貨為名實施詐騙的非法期貨案件,本案詐騙金額4000萬元左右,涉及被害者約2000人。
據了解,2020年7月,重慶市民李先生報警稱其在某網上平臺炒期貨,不到1個月就損失十幾萬元。李先生說,該期貨App平臺“客服”自稱是某正規期貨公司的居間商,可以提供專業分析,指導市民在正規期貨市場中交易盈利??瓷先ズ驼幤谪浺粯?,App上可以看到實時行情,也可以隨時進行買賣,還可以操作國內不能操作的國外期貨產品,只不過收取的手續費較高。李先生相信后,便在平臺老師的專業指導下操作,剛開始有盈有虧,可是后來隨著操作的次數增加,其虧損越來越大。
實際上,李先生整個炒期貨的投資,其實均是由嫌疑人預先設置好的詐騙套路。據犯罪嫌疑人交代,其進行交易的平臺不是正規期貨公司,所設置的App全部是自己開發的程序,期貨交易也并沒有發生,客戶的資金沒有流向正規期貨公司,也沒有流向交易所,而是流向嫌疑人自己賬戶迅速被瓜分。
經過警方調查,自2020年4月以來,該詐騙團伙先后在網上注冊多個網絡空殼公司,采取虛構期貨交易平臺、期貨交易和交易手續費等方式,隱瞞平臺對賭內盤的實質及非法占有客戶資金的目的,使用包裝與話術誘騙客戶相信在平臺入金后,經所謂專業老師的指導能在正規期貨交易中盈利。實際上,嫌疑人通過設置止盈止損、頻繁喊單、提供專業分析、控制出入金等隱蔽手段,在不知情且不對等的對賭關系中,讓客戶誤以為資金在真實期貨市場中進行交易,實則通過莫須有的手續費騙光客戶的資金,瘋狂攫取巨額利潤,名為期貨交易,實為詐騙平臺。
警示: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投資者“一夜暴富”的心理,通過QQ、微信、網絡論壇等發布信息,廣告期貨交易“投資小、收益大”,只要跟著“老師”做,就可以“一個月收益翻番”,吸引投資者參與非法期貨交易。投資者在遭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或對各類地方交易場所交易性質存疑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舉報,并妥善保存有關證據材料,以免造成損失。
網上并不是法外之地,在警方持續嚴厲打擊網絡詐騙等犯罪行為的同時,廣大網民也要在工作生活中提高個人警惕,謹防上當受騙。任何陌生人員或信息讓投資者提供或輸入交易密碼、驗證碼或轉賬匯款的行為,均極大可能為詐騙行為。同時,廣大中小投資者參與期貨交易應當通過合法的期貨經營機構,可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和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合法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息。
非法經營境外期貨涉案5億余元:境內機構境外期貨經紀業務資格尚未明確
去年年底,一起涉及2家非法境外期貨平臺非法經營各類外匯保證金、貴金屬、原油、股指等期貨交易業務的案件被破獲。據了解,該案涉案金額高達5億余元人民幣。
據了解,本案嫌疑人宋某于2019年進入一家名為“ScopeMarkets”的非法平臺擔任平臺客服,該平臺宣稱在國內剛剛成立,總部在塞浦路斯,可以進行外匯、貴金屬、能源指數等產品的交易。
后來為吸引客戶投資,宋某伙同旗下數名員工在青浦區設立多個辦公點,通過社交平臺發布營銷廣告,同時配備多名業務員隨機撥打電話,向不特定人群宣傳“在ScopeMarkets平臺投資可以隨時交易境外期貨,具有1:500的超高杠桿,提現到賬也非常便捷快速”等信息。員工還能根據客戶交易額獲取提成。然而,實際上在這個平臺投資的客戶大部分都是虧損的,只有極少數能夠盈利。
2020年9月,宋某又擔任一家名為“Libertex”的平臺顧問一職,該平臺也同樣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以外匯和期貨交易為主要業務。宋某入職后,與該平臺銷售組長沈某“合作”進行業務推銷宣傳,為沈某拉來許多客戶。
但好景不長,這兩家非法經營平臺很快被警方查到,2021年7月,公安機關將宋某等13人抓獲。經審查,宋某、沈某名下分別招攬客戶充值人民幣均超1億余元,宋某非法獲利45萬余元,沈某非法獲利80萬元,兩家平臺非法經營總金額高達5億余元,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復函,兩家平臺具有非法經營期貨的特征。經審查,宋某等人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開展非法保證金交易,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監管秩序,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構成非法經營罪,檢察機關遂對宋某、沈某二人提起公訴,其余11人另案處理。
警示:國內一些非法機構在推廣“外盤期貨”代理業務,宣稱可以為境內投資者參與境外期貨交易提供渠道,代理中國香港、紐約、倫敦等市場原油、黃金、股指、外匯等期貨投資。當前外盤期貨之所以成為不法分子坑騙投資者的手段,一方面是利用大多數的國內投資者無法開外盤戶的心理,另一方面則是外盤期貨缺乏監管。
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經營期貨業務(含境外期貨經紀業務)。中國證監會目前尚未向任何機構頒發境外期貨經紀業務許可,并且尚未出臺境內單位或個人從事境外期貨交易的辦法。境外期貨代理的機構及人員通常在國內無實際經營機構,投資者參與此類交易造成的損失,一般難以追回。
期貨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從事境外期貨交易,應當委托具有境外期貨經紀業務資格的境內期貨經營機構進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鑒于目前境內期貨經營機構均無境外期貨經紀業務資格,在期貨和衍生品法正式施行前,監管部門可能會出臺相關規定,對境內期貨經營機構境外期貨經紀業務資格進行明確。
同時,期貨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境外機構在境內從事期貨市場營銷、推介及招攬活動,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適用本法的相關規定;境內機構為境外機構在境內從事期貨市場營銷、推介及招攬活動,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期貨市場營銷、推介及招攬活動。”依據本條規定,在經批準的前提下,允許境外機構在境內開展業務推廣,同時境內機構可為境外機構在境內進行期貨市場營銷、推介等活動。
重慶“撮某網”平臺場外配資案:謹慎參與“刀口舔血”的冒險
2020年11月底,重慶警方成功破獲的“撮某網”平臺“場外配資”案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據悉,該案涉案交易達550億元,涉及全國各地的注冊用戶4萬余名。
經查,2018年7月以來,以李某、陳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搭建“撮某網”平臺,以對接配資金主證券賬戶并在金主賬戶下開設分倉賬戶,采取發展代理商招攬需配資的客戶在分倉賬戶中配資炒股的方式,收取客戶管理費、手續費等牟利。其平臺配資杠桿比例高達8倍,以管理費名義按月息2分收取客戶配資利息,另按1.5‰收取客戶交易手續費。
據統計,“撮某網”平臺發展全國一、二級代理商,遍及廣東、四川、上海等16省市,注冊客戶4萬余人,充值客戶1.5萬余人,共計充值金額10億余元,交易金額達550億余元,收取客戶的管理費和服務費共計3.5億余元,重慶代理商遍及渝中區、南岸區、江北區等11個區縣。
在徹底查清該犯罪團伙組織架構、犯罪事實等詳細情況后,2019年12月19日,專案組集結380余名警力,實施集中收網行動,取締“撮某網”平臺及25家代理商,抓獲犯罪嫌疑人153名,徹底摧毀了該“場外配資”犯罪團伙。
2021年9月,首犯李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主犯陳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9年,其他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處2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警示:對于投資者來說,參與場外配資是一場 “刀口舔血”的冒險,而對于那些所謂的配資公司來說,則是一場“吸血鬼”的盛宴。投資者應該注意:
首先,場外配資直接違反了現行證券法律法規,與投資者簽訂的任何委托代理協議都不受法律保護;場外配資平臺一旦發生“卷款跑路”“強制交易”“虛盤交易”等違約情況,投資者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追贓挽損后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其次,場外配資的高杠桿屬性和“強制平倉”的風控制度安排,使其具有高風險特征,相關主體如不能盡到“投資者適當性”的審查義務,就會造成大量中小投資者承擔遠超出其承受能力的風險,本質上是對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侵害。
再次,多名投資者共享一個場外配資平臺賬戶的情況下,只要有一名激進投資者爆倉產生巨額虧損、無法償還,就可能導致場外配資平臺因整體虧損而全面“穿倉”“暴雷”;即使平臺其他投資者持有已經盈利的股票,也可能因平臺“卷款跑路”而損失全部本金。
最后,對于確有融資需求的投資者,應當選擇經證券監管機構批準的證券經營機構進行融資融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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