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本報訊 4月20日,在第23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省檢察院發布5起保護知識產權支持創新發展典型案例。其中,太原市檢察機關辦理的兩起案件入選,分別為宋某等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胡某某等三人假冒注冊商標案。
2020年5月,宋某、劉某、閻某、郎某、高某共同出資,在我市小店區登記成立一家男裝服裝店。當年8月,宋某等人商議,決定從廣州購入普拉達(PRADA)、路易威登(LV)、迪奧(DIOR)等品牌的假冒服飾、鞋包、手表,雇用銷售人員、直播團隊進行線下線上銷售。經查,宋某等人門店銷售金額15萬余元,網絡直播銷售金額10萬余元,警方現場查獲假冒侵權商品200余件,價值8萬余元。
案發后,小店區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介入偵查,引導取證。為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檢察干警及時向北京、上海等地上述品牌知識產權公司送達權利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并邀請專家在商標標識的使用和侵權認定等方面提供專業支持。
2022年4月底,法院判處宋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緩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并處罰金5000元至10萬元不等。
2021年3月至4月,胡某某在租住地尖草坪區一處院落內,伙同妻子朱某、兒子胡某,用低價白酒和散裝白酒,生產、灌裝成假冒高檔品牌白酒,通過物流低價銷往全國各地。經查,胡某某等人非法經營數額17萬余元。2022年6月,經該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胡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1萬元;禁止在規定期限內從事酒類行業經營。
辦案過程中,尖草坪區檢察院還發出檢察建議書,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對重點對象、重點場所進行酒類集中整治行動;與相關部門簽署《關于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規定》《關于建立寄遞可疑涉案物品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加強綜合治理。
另3起典型案例為: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檢察院辦理的鄭某侵犯商業秘密案,新絳縣檢察院辦理的張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靈石縣檢察院辦理的督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知識產權保護監管職責檢察監督案。 (劉友旺)
關鍵詞:
下一篇:最后一頁
X 關閉
X 關閉
- 15G資費不大降!三大運營商誰提供的5G網速最快?中國信通院給出答案
- 2聯想拯救者Y70發布最新預告:售價2970元起 迄今最便宜的驍龍8+旗艦
- 3亞馬遜開始大規模推廣掌紋支付技術 顧客可使用“揮手付”結賬
- 4現代和起亞上半年出口20萬輛新能源汽車同比增長30.6%
- 5如何讓居民5分鐘使用到各種設施?沙特“線性城市”來了
- 6AMD實現連續8個季度的增長 季度營收首次突破60億美元利潤更是翻倍
- 7轉轉集團發布2022年二季度手機行情報告:二手市場“飄香”
- 8充電寶100Wh等于多少毫安?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
- 9好消息!京東與騰訊續簽三年戰略合作協議 加強技術創新與供應鏈服務
- 10名創優品擬通過香港IPO全球發售4100萬股 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有什么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