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晉江市發布通知,支持封控區企業關愛員工、穩就業不裁員,避免企業因資金鏈、用工鏈問題引發大規模失業風險,確保企業穩崗留工和平穩復產。
通知明確,堅持穩就業不裁員。封控區企業要從穩崗留工和復工復產出發,關心關愛員工,做好生活保障,按規定足額支付停工期間工人工資,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最大限度穩定就業崗位和勞動關系。
通知中,晉江還出臺了系列加大穩崗留工政策。對封控區內的規上限上企業,主動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且按規定支付員工3月至4月工資待遇的,參保人員補貼標準按2022年3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基數(最低標準2075元)的50%予以一次性補貼,單家企業最高補貼不超過50萬元。封控區內的其他中小微企業,按其實際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其中一項的職工人數給予補貼,單家企業最高補貼不超過20萬元。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按企業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給予100%補貼。
實施普惠性穩崗返還政策,采用“免申即享、比對發放”模式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同時,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提至90%;返還對象擴大至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等非財政撥款單位。
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延至2023年底),失業保險費率降至1%(用人單位和職工各0.5%)。推行失業保險線上辦理,疫情期間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失業人員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福建省12333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領取。
為保障勞動關系和諧穩定,通知明確,疫情封控期間,員工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采取的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記者 沈茜)
來源:晉江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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