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乎無風險”“保底”“打折買牛股不漲也賺錢”,一位投資者李女士花費120萬元認購了一款這樣的專戶理財產品。18個月后,虧損31萬元。李女士憤而起訴,卻被法院駁回了全部訴訟請求。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則裁判文書,一起購買理財產品引發的糾紛浮出水面。
2016年5月,錢景公司理財師向李女士推薦理財產品,其中一款“財智定增9號”產品,宣傳資料中使用“近乎無風險”“保底”“打折買牛股不漲也賺錢”等宣傳,投向標的列舉了4只優質股票。李女士咨詢理財師,得知這是一款“低風險、高收益”產品,就按照對方要求通過網銀打款120萬元到財通基金賬戶。本想“躺著”穩賺不賠,不料18個月到期后,共損失本金313920元。李女士多次聯系錢景公司退賠無果,最終雙方對簿公堂。
此案例,錢景公司是否存在夸大宣傳等不當宣傳行為呢?由于李女士并未向法院提交有效證據,因證據不足,法院不予采信。關于李女士稱錢景公司未了解其財產狀況及風險偏好、未告知風險,法院則認為,李女士在購買理財產品時,填寫了《個人投資者風險屬性評估問卷》,該問卷中主要內容即為風險偏好和財產狀況內容;同時,李女士所簽訂的基金合同中包含了產品風險告知內容,她在該合同上簽字確認并錄像。也就是說,如果李女士在填寫問卷和簽訂合同時,并沒有仔細閱讀內容,或根本就沒有閱讀風險告知的內容,便“簽字畫押”了,那么,“白紙黑字”將視同李女士簽字確認了基金合同。由此帶來的風險及經濟損失,則完全由其本人承擔,官司最后敗訴了,也只能“打掉牙齒往肚子里咽”,怨不得別人。
此案例教訓深刻。如何避免類似投資風險呢?一方面,不要輕信理財師的忽悠。如果對方涉嫌夸大宣傳等不當宣傳行為,或為了拉投資予以“保底”“穩賺不賠”等承諾,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前應注意收集相關有效證據,或讓理財師出相關具書面承諾書,一旦引發糾紛,也就有充分證據打贏官司。另一方面,填寫風險屬性評估問卷和簽訂基金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內容,特別是風險告知內容部分。然后根據實際情況和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再選擇是否購買,避免將一些“高風險”理財產品,誤以為“保底”或“低風險”產品而購買,從而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此案例就是一堂典型的投資理財風險課。投資者應當注意理財產品與存款有著本質區別,存款收益一般與利率掛鉤,比較穩定;而理財產品不具有保本和剛性兌付屬性,其收益則與投資的標的物走勢掛鉤,波動比較大,有可能盈利,也有可能虧損,盈虧均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對此,投資者一定要心中有數,謹慎投資。(丁家發)
關鍵詞: 理財產品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錢景公司 個人投資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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