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5.86萬元一瓶的“天價”聽花酒因宣稱具有“落口生津”“可以全感官品鑒”等功能迅速引來市場關注。聽花酒到底是物有所值,還是營銷噱頭?不少業內人士認為,聽花酒所謂的“創新”或概念,是主觀認識并沒有科學依據,違背了行業通則。而在法律人士看來,食品宣稱功能則涉嫌違法。針對以上問題,記者分別聯系聽花酒生廠商和經銷商采訪,截至記者發稿,未收到其回復。
疑點一:酒質可以“聽”出來?
據了解,聽花酒由宜賓聽花酒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原宜賓涼露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聽花酒業、涼露酒業)生產,青海春天全資子公司西藏春天酒業負責經銷,總設計師為上市公司青海春天董事長張雪峰。記者在其官網發現,目前聽花酒官方旗艦店在售4個產品,可分為醬香型和濃香型兩類,規格為750毫升,標準裝售價均為5860元,精品裝售價則均為5.86萬元。
在聽花酒一篇名為《酒好不好,可以聽出來》的宣傳文章中,其稱聽花酒開創了“五步五感鑒賞法”,將聽覺和觸覺引入品鑒過程,通過聽、觀、聞、燒、品五步進行“全感官品鑒”。張雪峰說,“聽花”是對中國白酒傳統工藝的突破性進步,“酒好不好,可以聽出來”。而聽花酒的官網則宣稱“聽花斷酒,傳說級釀酒技藝”,并稱聽花酒的酒花“爆裂聲音均勻細膩、綿密有力,如春雨般勃勃生機,演繹著醇厚飽滿的酒體與豐富的風味成分達到完美平衡的和諧旋律”。對比酒的酒花則“破裂聲音強弱不均,間或出現如水濺油鍋的噼啪聲”。
酒的品質真的可以聽出來嗎?對此,中國酒業智庫專家蔡學飛認為,酒品質的優劣由許多因素決定,并且中國酒是風味型飲品,有著強烈的個人偏好,不能夠僅憑某一項主觀評測判定好壞。“在我的認知里,從來沒有聽說過單純憑借酒花來鑒定酒質的。”
山東省個體私營企業協會酒業分會秘書長歐陽千里則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判斷酒的好壞,學術上講是“觀色、聞香、品味、鑒格”。聽花酒滿足學術的要求,又增加了大眾“獵奇”的品鑒方式,是營銷戰術,而非營銷戰略。
疑點二:能生津并減少酒精危害?
聽花酒在宣傳中提出了“生津白酒”的新概念,宣稱將多學科技術引入釀酒業,在繼承白酒傳統固態發酵優勢上,對醇熟老酒進行二次發酵、精餾濃縮,實現對酒體的“制化增益”,并特別強調這種工藝“能夠激活副交感神經而‘落口生津’,減少酒精對人體傷害”。
聽花酒官網的資料顯示,聽花酒研發團隊歷時4年,經過3091次方案試制研究“創立白酒制化增益工藝,獲得國家發明專利3項、正在審核中的發明專利6項”。
然而,記者3月25日在相關平臺查詢發現,目前聽花酒業所獲專利仍然是涼露酒業時期申請的適用于涼露酒生產工藝方面的發明專利。聽花酒業前身為涼露酒業,2020年10月20日更名為聽花酒業。其于2018年1月24日申請專利,涉及“涼口型白酒及其制備方法”“去除薄荷酒中薄荷味的方法”“采用強化曲制備涼口型白酒的方法”等。記者還發現,目前聽花酒酒瓶使用的外觀專利都是延用涼露酒業在2019年9月申請的專利。
記者了解到,聽花酒配料表中成分較多,如其醬香型產品配料中除了有醬香型白酒、水以外,還有玉竹、葛根等大量中藥成分。相關中醫藥專業人士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介紹,玉竹、葛根作為中藥,本身就有生津止渴的功效,但這兩藥相對較為平和,生津止渴效果因人而異。
酒類營銷專家肖竹青則認為,白酒行業是一個充分市場競爭,消費者對好酒的認定標準和工藝都非常了解。用之前保健品行業信息不對稱的打法在酒行業收割消費者的“智商稅”恐怕很難實現。
酒精是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定義的1類致癌物,而針對企業提出的“減少酒精對人體傷害”,蔡學飛表示,酒作為百姓的日常剛需消費品,屬于食品,食品安全事關重大,任何企業提出相關賣點都應該公開透明的接受社會輿論
的監督,并且提供相應的科學研究數據,這樣才有利于品牌的利益,符合企業的長期發展。
針對聽花酒的種種提法,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釀酒研發部主任王德良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更是直接表示,聽花酒的這些“創新”或者概念,有的是違背行業通則,有的是全主觀認識、沒有科學依據。
疑點三:具有“男女同春”作用?
記者注意到,聽花酒在多個宣傳文章里稱其是“白酒”。根據6月即將正式實施的白酒新國標,聽花酒或將歸為露酒。同時,記者近日查詢發現,在其外包裝上未見有國家保健食品專用標志“藍帽子”,目前聽花酒并沒有獲得保健食品批號。
但聽花酒的宣傳中特別強調“功能性”。早在去年,一些關于聽花酒壯陽、提升免疫力及改善睡眠的宣傳開始在網絡上傳播。其中,在2021年初,宜賓聽花酒業在線上舉辦了一場“中醫理論指導白酒健康化研討會”,發布了《飲用聽花酒對成年男性身體機能影響的探索性研究》結果簡報。該報告顯示,參與試驗的健康成年男性自愿者每日飲用聽花酒50mL、連續7天后,免疫指標、深度睡眠比例以及保障男性勃起功能的一氧化氮水平等數據明顯升高。該企業也進行成年女性實驗,結果顯示聽花酒能有效增強女人“性福感”。張雪峰也公開表示,男女人群飲用研究結果顯示,有“男女同春”作用,只是聽花酒激活人體副交感神經后的健康價值之一。
對此,蔡學飛表示,聽花酒的母公司青海春天有制作保健品的背景,不排除聽花酒有著相應的研究技術,但是從酒類飲用角度來說,在白酒類中宣揚保健功能不合適,不符合行業慣例,也不是嚴謹科學釀酒的態度。
“普通食品功能宣稱的關注度很高,在現行法規和監管要求下是不允許的。目前一些屬于食品基本屬性的宣稱如低GI(升糖)、低鹽、低致敏等,企業目前希望有所突破,可以便于消費者選擇。”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副院長段盛林如是表示。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蘇號朋認為,任何類型的食品宣傳均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聽花酒是飲用酒,屬于普通食品?!妒称钒踩ā访鞔_規定食品不是以治療為目的的商品的情況下,聽花酒業卻對“飲用聽花酒對成年男性身體機能影響”進行研究,這一行為本身就違反了法律要求,即使得出了研究結論,也屬于典型的偽科學成果,不足采信。聽花酒業還發布該偽科學成果的簡報,聲稱聽花酒對男性、女性均具有性功能方面的治療效果,其行為已經構成虛假宣傳,誤導了消費者,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蘇號朋認為,聽花酒業為了牟取商業利益,以研究為名對飲用酒的治療功效進行虛假宣傳,應當及時制止該行為,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予以嚴厲處罰,維護食品安全秩序,避免廣大消費者受騙上當。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子洋則認為,聽花酒強調的“功能性”宣傳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則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至于說人體實驗報告涉不涉及虛假宣傳,就要看各項數據的真實性及客觀性,最關鍵的應該是各項數據的變化與飲用聽花酒之間的因果關系的論證。(本報記者 孟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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