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萬物復蘇,期貨行業期盼已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下稱《期貨和衍生品法》)在剛剛結束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終獲表決通過。這部行業基本法的出臺,是資本市場又一里程碑事件。它補齊了期貨市場法律基礎制度的短板,對于促進期貨行業長遠穩定健康發展起到基礎性作用,也必將成為推動期貨和衍生品市場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拐點。
一、明確立法宗旨和期貨市場三大功能
《期貨和衍生品法》對期貨和衍生品交易行為進行規范,有助于保障市場各方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為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同時,法律的出臺也有利于期貨市場更好發揮發現價格、管理風險、配置資源三大功能,明確市場定位和發展方向,為促進期貨和衍生品市場更好地服務國民經濟,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具有重大積極意義。
我國期貨市場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品種體系不斷完善,市場規模體量穩步擴大,國際影響力逐步提升。截至2021年底,已上市的期貨期權品種數量達到94個,其中商品類84個,涵蓋能源、糧食、金屬等關系國計民生的多個重要領域。2021年,我國期貨市場成交量再創歷史新高,期貨交易所的成交量排名也在全球場內衍生品市場穩中有升。在法治建設方面,已逐漸形成以《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為基礎、證監會行政規章為主導、交易所協會自律規則為補充的期貨行業法規制度體系,為推動市場規范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囿于法律層級,期貨市場的功能發揮和期貨價格的國際影響力仍受到一定制約?!镀谪浐脱苌贩ā返倪m時出臺,有利于規范和促進期貨交易,更好發揮期貨市場的功能和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同時注意防范化解市場風險,為推動期貨行業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奠定堅實基礎。
二、規定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制度
本次立法最大的亮點和突破是將衍生品交易納入法律調整范圍。立法過程中,是否納入衍生品交易以及對其如何監管一直以來是爭議焦點和難點,草案一審稿至三審稿,衍生品章節的結構和內容一直在不斷調整、完善。最終的法律名稱由“期貨法”變更為“期貨和衍生品法”,也進一步強調和突出了其作為衍生品市場基本法的性質。
近年來,我國衍生品市場發展迅速、潛力巨大,但同時又具有復雜程度高、監管難度大等特征。為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落實所有金融活動都應被納入監管的要求,通過法律的形式對衍生品市場予以原則性約束意義重大?!镀谪浐脱苌贩ā芬皇亲鞒鲆话?span class="keyword">性規定,對衍生品交易的定義、交易原則、交易方式、交易禁止行為等明確了基本要求;二是進一步加強監管,明確了對組織開展衍生品交易的場所以及開展衍生品交易業務的金融機構的監管要求,完善了衍生品交易報告庫制度等;三是確認基本交易制度,包括明確單一主協議法律效力、履約保障形式、終止凈額結算制度等。此外,考慮到我國衍生品市場的發展現狀,法律對衍生品交易的監管預留了較大制度空間。
2012年以來,中國期貨業協會在證監會的指導下,對期貨風險管理公司開展衍生品業務實施自律管理。經過十年摸索,期貨風險管理公司逐步探索出服務實體經濟的有效業務模式,衍生品業務也已成為期貨行業服務實體經濟和助力行業發展的重要抓手?!镀谪浐脱苌贩ā返某雠_,為大力發展衍生品業務提振了信心,也為創新業務的規范健康發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明確期貨業協會的法律地位
中國期貨業協會成立至今二十多年,已經成為期貨市場監管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2007年發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及在后續的四次修訂中,均專章規定了“期貨業協會”的法定地位和自律管理職能?!镀谪浐脱苌贩ā费永m了對“期貨業協會”設置專章的做法,從行業基本法的層面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協會的法律地位,規定期貨業協會是期貨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與現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相比,《期貨和衍生品法》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協會會員組成和職能方面。一是在會員組成上,明確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加入協會,期貨服務機構可以加入協會,為協會下一步修訂章程優化會員結構、豐富會員類型奠定了法律基礎;二是在協會職能上,在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加強交易者教育和保護、管理行業信息安全工作等方面對協會提出了具體要求。
隨著法律的正式出臺,協會將組織期貨行業迅速掀起學習宣傳《期貨和衍生品法》的高潮,并做好法律的培訓、解讀、落地工作。下一步,協會將繼續充分履行行業自律管理職能,堅持“自律、服務、規范、發展”的定位,著力構建“期貨和衍生品法時代”自律規則體系,優化行業標準,倡導信義文化理念,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加強行業正面宣傳和交易者保護,積極推動《期貨和衍生品法》的落地實施。
下一篇:最后一頁
X 關閉
X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