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經湖北省政府同意,該省人社廳等九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推動新業態領域依法合規用工、維護合理報酬和社保權益、保護勞動安全、營造人文氛圍、預防化解勞動糾紛等5個方面,制定16條具體措施,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措施》提出,對于依托互聯網平臺就業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貨車司機、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指導平臺企業或用工合作企業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對于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指導企業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同時加快電子勞動合同信息平臺建設,大力推廣電子勞動合同;對于個人依托平臺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從事自由職業等其他情形的,按照民事法律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
《措施》指出,平臺企業招用勞動者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不得違法限制勞動者在多平臺就業;嚴禁采取誘導、強迫等方式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轉化為個體工商戶以規避用工責任。平臺企業采用勞務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勞務派遣用工單位責任;采用加盟商、代理商等外包方式合作用工的,當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平臺企業和用工合作企業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此外,為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有所得,《措施》要求,湖北省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等要督促企業科學地確定勞動者的工作量和勞動強度,通過“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確定訂單數量、準時率、在線率等考核要素,不得片面按照最高效率、最低成本設置“最嚴算法”。督促企業合理管控工作時長,對于連續高強度工作的勞動者,及時發出疲勞提示并在一定時間內暫停派單。督促企業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按時足額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引導企業建立勞動報酬合理增長機制。(記者張翀 通訊員孫紅兵 帥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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