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從今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2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行新聞發布會,養老保險司副司長亓濤在介紹2021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時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今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實施后,將在全國范圍內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余缺進行調劑,從制度上解決了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困難地區的養老金發放將更有保障。
“全國統籌以后,通過加強對養老保險政策、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統一管理,將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整體保障能力,增強制度的統一性和規范性,更好地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亓濤說。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自20世紀90年代建立以來,從縣級統籌起步,逐步提高統籌層次。2018年7月,我國建立實施了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邁出了全國統籌的第一步。人社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0.3億人。(記者聶國春)
關鍵詞: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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